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莫大先生,是一个普通人

漠北以北:

 文/六神磊磊

【一】

莫大先生,是一个普通人。

虽然他有身份,是堂堂衡山派的掌门,也算是坐镇一方的大人物。衡山城下的小茶馆里都是关于他的传说,就好像首都咖啡厅里都是些互联网大佬的名字一样。

他还会武功,“衡山五神剑”虽然没学全,但“百变千幻云雾十三式”耍得还是很炫的。他还懂音乐,喜欢拉胡琴。

但这些都没有卵用,他仍然是一个普通人。

比如他很容易害怕。普通人的一大特点就是会害怕,因为力量有限,总会碰到惹不起的人。

在小说里,不时出现莫大先生害怕的字眼。比如“心中一凛”、“惊惧惶惑”……

你看其他那些大枭雄、大人物会“惊惧”吗,会“惶惑”吗?风清扬会吗?任我行会吗?绝对不会的。莫大先生会。

当那些强大、暴虐的人当面质问他的时候,他像我们一样害怕。比如左冷禅质问他的时候,他很不争气地“心中一凛”;等发现左冷禅没有确凿证据的时候,他又很不争气地“心中一宽”。

【二】

和我们普通人一样,莫大先生还喜欢打小算盘。

他也会在“面子”和“利害”之间权衡,还会看人下菜碟。

五岳剑派大比剑,他从一早就打起了小算盘:自己既不能“自始至终龟缩不出”,丢了一派掌门的面子,可又万万不能以卵击石,自找没趣,挑战左冷禅和令狐冲。

他默默地评估着每个人的实力,挑选着最合适的对手,先是挑中了泰山的老道玉矶子,“拟和这道人一拚”,后来又挑了华山的岳不群,觉得自己不会输给他。

挑一个中不溜的对手,稀里糊涂打上一架,说得过去,也就是了。这就是莫大先生的小心思。

你瞧这算盘打的,完全和你我一样对不对,甚至可以说有一点鸡贼。

他不愿做出头鸟,懂得明哲保身,不敢当众太过忤逆强权。左冷禅横行无忌时,他不愿公然作对,最多顶撞几句,被左冷禅一威胁,便“哼了一声”,选择了沉默。

当沉默都不行的时候,他会干脆选择消失——嵩山派来杀他的师弟刘正风满门,老幼妇孺都不留,门人弟子也一起杀了,可他选择了消失。

当此时候,他连面子也不顾了。按理说这可是在衡山,是在你莫大的地盘啊,是在你头顶上拉屎啊!就算刘正风和你私人关系再不好,总是兄弟阋于墙,外御其侮吧?

可是莫大呢?大屠杀中从头到尾,踪影全无。

对比一下作为客人的恒山派定逸师太,激于义愤,向刽子手们拍出了愤怒的一掌,以致受伤吐血,再对比一下华山女侠宁中则,后来遭遇强敌,明知不敌,亦要决死的毅勇,莫大先生挺窝囊。衡山派托庇于此人,可说有点不幸。

金庸说他的外表,“猥琐平庸,似是个市井小人”,其实“似”字都多了,有些方面,他实实在在就是个市井小人。

可奇怪的是:为什么那么多人又偏偏喜欢莫大呢,甚至包括金庸自己?

【三】

先有一点,起码莫大不会人云亦云。

别人说的话,他不肯盲信,非要自己调研了、查证了才行。

可别小看这一点,这不容易的。看看今日的网上众生你就知道了。

人人都说令狐冲是人渣、败类、淫贼,结交匪类,还把恒山派的尼姑们都变成了女朋友,带着到处跑。连令狐冲的亲师父都发了公开信,宣布划清界线。

可是莫大偏偏不信,非要亲眼看看。他很快认定:令狐冲是个好人。

那么,他会力排众议,以尊长身份站出来公开帮令狐冲说话么?不会的。他是莫大,不会做这样的事。但他却至少能在汉水之畔,冷酒铺中,对令狐冲说一句:

“来来来,我莫大敬你一杯。”

世人皆欲杀,吾意独怜才。

他认可令狐冲,和向问天、任盈盈的意义不同。莫大可是五岳派的尊长。令狐冲是个念旧、重师门的人,有莫大对他点头,就代表着五岳派没有完全否定、抛弃令狐冲。

事实上,莫大是唯一一个和令狐冲喝酒的五岳派尊长。当天下物议汹汹、故旧相疑之际,人人对令狐冲都是“滚滚滚”,唯独他老人家有一句“来来来”。

不止如此。当人人都说令狐冲是淫贼时,莫大却来了一句:“哼,人家都羡慕你艳福齐天,那又有甚么不好了?”

在当时的名门正派里,人人都装出一副道貌岸然、正人君子的模样,只有莫大说:自己要是年轻二十岁,教我晚晚陪着这许多姑娘,要像你这般守身如玉,那就办不到!

你说他是不是讨人喜欢呢。

所以书上才说,令狐冲“一见到莫大瘦瘦小小的身子,胸中登时感到一阵温暖”。

鬼蜮般的江湖里,能给人温暖的感觉,不容易的。

【四】

莫大还会杀人。

我们习惯了他有一把琴,却忘了琴里藏着剑。

嵩山派的人杀了他师弟满门老少,他躲了,躲得很猥琐。但在大屠杀的那天夜里,刽子手之一的费彬落了单。

这个嵩山的三号人物杀了一天的人,予取予求,杀的太轻松了,太容易了,于是把天下英雄都瞧得小了,以为衡山城里全是猪羊了。

这时,窥伺在侧的莫大来了。他步出了藏身的丛林,缓缓接近了猎物。

费彬看见了他,却并没有在意。莫大?不就是个怯懦的掌门么。我代表着强权,代表着上意,别人难道不只有膜拜么?

可费彬忘记了,那是白天的游戏规则。当费彬信心满满、傲娇至极地问他“刘正风该如何处置”时,莫大答了两个字:“该杀。”然后掣出琴中的剑,直取费彬。

琴中藏剑,剑发琴音。

这是整本《笑傲江湖》里的极诡异、又惊心动魄的一幕。暗夜下,貌似怯懦之人,忽然现出了狰狞面目;形如猥琐的人,猛地显露了金刚形象;看似绝望的黑沉沉大地,竟然有熔岩从缝隙中迸发。

瞬间战罢,莫大插剑入琴,转身而去,只剩下费彬躺在地上,胸口血箭如喷泉射向天空。你喷啊,喷啊,喷着喷着,就会习惯了。

【五】

有本署名古龙的书,叫《那一剑的风情》。这个名字,可以转赠给莫大。

那一剑,不足以让他顶天立地,但已经可以为他正名。

之前说了,他这个人和我们平凡人一样怯懦,一样算计。他也怕强权,也怕暴君。他只有在无人时才敢大放厥词,在黑夜下才敢拔剑相向。

但他却还是守护住了一条底线,我把它叫做“侠”的底线。

在金庸小说里,莫大是一个刚刚及格的“侠”,恰好踏在了线上。再往下降一降,便够不上“侠”这个字了,但要再往上升一升,又需要多出太多的勇毅和担当,他也不会干的。

我们喜欢莫大,可能就是因为这份像我们但又不是我们的气质。他是一个有着庸人气息的侠客,或者说,是有着侠客底色的庸人。

最后,他还说话算话。

“别人不来喝你的喜酒,我莫大偏来喝你三杯。他妈的,怕他个鸟?”这是他曾对令狐冲说的。

数年之后,西湖梅庄,寂静的晚上,在令狐冲和任盈盈的新房外,忽然响起了胡琴曲《凤求凰》。

他一向只奏《潇湘夜雨》,今天破例奏了一曲《凤求凰》。他没有现身喝喜酒,但有这一曲,也算是兑现了一个长辈对小辈的诺言。

实际上,与其说是莫大对令狐冲偏爱,倒不如说是金庸对莫大的偏爱:老小子,我还是给你加戏了。

最后,让我们再重温一下小说里,在汉水之畔,令狐冲告别莫大先生的场景吧,这是《笑傲江湖》里最美的文字之一:

一凝步,向江中望去,只见坐船的窗中透出灯光,倒映在汉水之中,一条黄光,缓缓闪动。身后小酒店中,莫大先生的琴声渐趋低沉,静夜听来,甚是凄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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